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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生物分子识别与传感重点实验室开放课题管理办法

一、申请与审批程序

1. 河南省生物分子识别与传感重点实验室从2016 年开始设立开放课题基金,对国内外开放。国内外科研机构、大专院校、产业部门中,具有中级技术职称以上或具有博士学位,50 岁以下,并在分析化学、生命科学等相关领域从事基础或应用基础研究的国内外科技工作者,均可申请实验室开放课题基金。实验室特别鼓励具有交叉学科背景的优秀青年科研人员申请开放课题基金。

2. 研究内容应符合实验室公布的开放课题基金申请指南,并具有明确的前沿性、创新性及应用前景,有切实可行的技术路线和研究能力。开放课题的资助期限为1 年(获批次年1 月-12 月),资助额度为2 万元/项(一般项目)或5 万元/项(重点项目)。申请者根据《河南省生物分子识别与传感重点实验室(商丘师范学院)开放课题基金申请指南》拟定研究课题,填写《河南省生物分子识别与传感重点实验室(商丘师范学院)开放课题基金申请书》,一式三份,经所在单位签署同意意见并加盖公章后,于每年9 月30 日前递交实验室。

3. 实验室学术委员会对所受理的开放课题进行综合评议,择优立项。确定资助项目和金额后在网上公布并书面通知获得资助的申请人,申请人在接到获得资助的通知后应在规定的时间内与实验室签订项目研究合同。

4. 对国内外自带课题及经费来实验室进行合作研究的研究人员将给予重点支持,本室可提供各种方便和优惠条件,享受重点实验室客座研究人员有关待遇。

二、管理办法

1. 申请课题被批准立项后,将在实验室设立相应经费帐户,实行课题单独核算,课题经费的各项开支标准,均按商丘师范学院财务制度规定执行。各项开支应按时在本实验室签署意见后在商丘师范学院财务处报帐和结算。开放课题经费只能用于立项课题的研究工作,开放课题经费的支出范围包括:资助课题直接有关的科研费用(包括材料费、专用小型仪器及设备购置费、仪器设备租用及维修费、加工费、测试费和协作费);科研人员的科研津贴,加班费,差旅费等。经费拨款分两次进行:课题申请者在收到项目资助通知书之日起,即可获得总资助额的50%,待有一篇论文被发表(或录用)后,再拨清余下的50%。

2. 利用开放课题基金完成的研究成果,其知识产权为本实验室和研究者单位共有。所提交的全部学术论文必须注明为本研究基地开放基金资助项目。若开放基金项目承担者为商丘师范学院的研究人员,所提交的全部学术论文必须以本重点实验室为第一署名单位;若开放基金项目承担者为外单位研究人员,论文可以以本实验室为第二署名单位。在成果鉴定和申报各类奖励时也必须做出明确标注。实验室的中文名称为: 河南省生物分子识别与传感重点实验室(商丘师范学院),英文名称为Henan Key Laboratory of Biomolecular Recognition and Sensing (Shangqiu Normal University)。

3.实验室开放课题承担人必须于次年7 月1 日前向重点实验室提交《河南省生物分子识别与传感重点实验室开放课题年度进展报告》,对于无故不提交年度进展报告的课题,重点实验室将停止提供经费。遇有特殊情况而不能按期完成时,应及时向重点实验室报告情况,将酌情决定减少或暂停经费资助。

4. 开放课题每年结题一次,所有获资助的课题在研究期限结束时均需提交《河南省生物分子识别与传感重点实验室开放课题结题报告》和已发表的与课题相关的论文复印件,结题后研究记录及有关资料等应交实验室存档一份;若课题完成期限需要延长,课题负责人应在该课题到期一个月之前,向实验室主任提出书面申请,经批准后,方可继续使用该开放课题经费;未能结题的项目,余下经费将转为新的开放课题经费;对完成优秀的项目将向学术委员会推荐,连续滚动资助一次。

5. 每个资助项目必须有至少1 篇学术论文公开发表在SCI 收录的学术期刊上(重点项目须发表在JCR3 区及以上的期刊),或获得与项目研究相关的国家发明专利1 项才能结题;开放课题执行期间,以“河南省生物分子识别与传感重点实验室”为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第一单位发表的SCI 论文,重点实验室将给予一定的奖励。

6. 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执行。河南省生物分子识别与传感重点实验室办公室负责对此管理条例进行解释。